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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报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 奖学金人选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1-08-10 】

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,进一步在我校青年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身边榜样,鼓励东林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,按照黑龙江团省委、黑龙江省学联《关于推报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人选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校团委、校学生会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和寻访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学金设置

1.全国共奖励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10名,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,黑龙江省可推荐1名候选人;

2.全国共奖励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,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,黑龙江省可推荐46名候选人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1.截至2021年暑假前,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;
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
3.在投身乡村振兴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、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社区报到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
4.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、身残志坚、自立自强、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。其中,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、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;

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
三、选拔推荐

根据2020年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报名条件要求,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应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遴选原则,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寻访、推报工作。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符合条件的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。学校将组织联评,校级寻访活动根据报名情况设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若干名,经评选、考察、公示等环节,择优推报2名候选人至团省委参加联评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请于8月20日15时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,将《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报名表》(附件2),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校团委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相关证明材料包括: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社区报到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证明材料,贫困证明、各类获奖证书、奖状、报道等的清晰照片。逾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如有未尽事宜,可联系校团委,联系人:宋天宇,联系电话:15004697277,电子邮箱:nefugqt@nefu.edu.cn

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

东北林业大学学生会

2021年8月10日

附件1: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荐汇总表.docx

附件2: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报名表.docx